自從弄了一個私人部落格來玩耍,悠悠晃晃,倒也匆匆一季。



在這方天地,我與素未謀面的網友,藉由文字交心,和相隔甚遠的友人,透過留言問候,當然還有朝夕相伴的同事,在頁面上交流......饒富興味。



類似的問題,被探詢得多了,故,決定在此一鼓作氣,說清講明。太多人追問:「妳的網誌,書寫愛情的篇章,是不是全部來自親身經歷?」還有讀者哀哀切切地說,我眼中筆下的愛情,著實太過傷悲,令人總見之欲泣。



「虛實交錯」,是我最千篇一律的答案,也最坦誠無欺。



我承認我呀我,無愛不能獨活,但是但是,創作的世界,呼風喚雨都在己,體驗再豐滿,也不及想像延伸無限,乃至吸取他人憂喜。並非,我看不見愛情的甜蜜,而是認為,感受過那般悸動,從此就會,除卻巫山不是雲;偏偏,愛情如夢如幻如露如電,短促何其,於是,撫今追昔卻又今非昔比,就會成為寫作時的立場與論調,如斯鮮明。



或許有那麼一天,我會大聲說出:是的,我要開始快樂了。



如果辦得到或裝得出的話,我會快樂吧!



謝謝所有願意閱讀我這些思想糟粕的你們,不厭不倦,即便無言。



大家繼續,後會有期。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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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icef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