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的情人跟妳要東西。 (我一堆CD還在妳那邊對不對?還我還我!) 是。你很急? (我買了新音響。) 買音響啊!不錯嘛,好野人喔,呵呵 (哪有,我買最便宜的那種,找了很多家,才有這麼便宜的!) 這麼厲害喔!貨比三家也是應該。哪一牌的? (日立。) 哇哩ㄌㄟ,還真的是「聽了再買」喔! (哈,對啊) 該不會它外殼像音響、打開來是冷氣……?!XD (哪有~驗明正身了,它真的是音響,外殼還有防貓爪設計。) 你……又養貓了? (嗯,我女友送的……她只負責玩,我負責照顧。) CD我今天先還你兩片。 (不行!) 為什麼不行? (我會弄混、會忘記……) 沒差吧!反正我就先還你兩片,其他慢慢還。 (不行!我怕我會忘記@%$&^#$%@#^T%#$@$@#%#) 你忘記,我記得就好啦!傻子…… 關掉視窗,讓網路斷線,下了班,妳回住處,取了成疊CD,請愛人代為燒錄。「這麼多片!每片都要燒?」「嗯……」妳迴避愛人眼神,低頭將焦距鎖在指尖,想刮掉之前朋友瞎起鬨幫你塗的指甲油。 前情人常盯著妳的手,貪貪戀戀,說是人間難得此柔夷,尤其指甲色鮮澤亮,不上油彩也十足迷人,一邊讚歎,一邊以青髭熨貼…… 他的斷然決裂,在妳心上劃出一道既深且長的口子,妳卻因為心軟,連抓傷他的機會都自動棄權。 音樂可以另買可以備份,保存手段可以不擇,情感又能以什麼方式,對自己負責?倘若,失去一段愛戀的痛楚,也能分期付款、無須一次清償,是不是,當時的妳,就可以不必連同理智、工作、尊嚴、青春……全都低價拋售、片甲不留? 這世界,連專賣無聲冷氣的廠商,都搞起大鳴大放的音響,還有什麼,是不可能發生的?妳的憂傷,被回憶綁架得如此沉靜,或許現在合該自理贖清,扯開喉嚨唱一首歌曲。 忘得快的人,比較容易記得怎麼讓自己快樂;記得多的人,總是很難忘記對方曾讓自己多麼快樂……這的確像交易:少輸為贏、多贏則盈。 只是,愛情有時候,比交易更迷亂含糊,也更殘忍荒蕪。
- Feb 19 Sun 2006 08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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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愛情】前情提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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